一、毕业生成绩核查安排
(一)成绩核查方法
教学秘书登陆教务管理系统→学生成绩子系统→成绩查询→分行政班级按学年/学期查看成绩(有效),以班级为单位核查毕业生历年成绩(不含校级素质选修课)。
(二)成绩核查时间
4 月23日 - 27日
二、毕业生正常教学及期末考试安排
(一)本学期安排有课程的毕业班,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7日—13日,如有学生不及格,应在当周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并由各学院安排时间地点,所有成绩应于5月15日前完成录入。
(二)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应在5月15日前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,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。
三、 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
(一)补考学生范围
我校2018届毕业生,凡有不及格科目者,均可参加本次补考。
(二)补考时间安排
补考安排在第5月7日—13日进行。
1.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
(1) 5月12日上午8:00—12:00 公修英语类课程
(2) 5月12日下午15:00—16:50 公修计算机类课程
(3) 5月12日下午17:00—18:50 大学生健康教育、教育学、心理学
(4) 5月13日上午8:00—9:50 公修数学类课程
(5) 5月13日上午10:10—12:00 大学语文、大学物理
(6) 5月13日下午15:00—16:50 形势与政策、军事理论课、思想政治理论课(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、中国近代史纲要等)
公修体育类课程的补考安排在5月7日—13日之间进行。具体补考时间为:上午10:10—11:30、下午15:00—18:00。请各学院按照体育学院安排,通知本学院参加体育补考的学生,并让学生主动与原任课教师联系,在规定补考的时间内进行补考。若学生不确定原任课教师或需查询任课教师的联系方式,请到体育学院办公室(西区田径场看台二楼)咨询。
职业生涯规划、大学生创业指导、大学生职前指导、大学语文等课程,请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于5月7日—13日之间主动与原任课教师联系,按照教师要求进行补考。若学生不确定原任课教师或需查询任课教师的联系方式,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:大学生创新就业指导中心0373-3682904;文学院联系电话:3683024。
2.专业课补考时间安排:
学生所在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,在不与公修课补考冲突的时间段内组织学生补考。
(三)考场安排与要求
1.补考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安排和组织,学生学院负责通知学生,监考教师由课程承担单位选派;
2.试卷准备:课程所在院(部)原则上使用试卷库中的试卷。准备试卷时,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原来考试时的实际情况,在命题范围、试题难度、考试形式、考试时间等方面原则上与原来保持一致。
3.排考方法:与期末考试相同。
各院部在安排补考考场时,要坚持以下原则:
(1)每场补考每名考生原则上安排一门补考课程。
(2)每场补考的时间应与期末考核的时间长短相同。
(3)同一考场内同时安排有开卷和闭卷考试两类考生时,两类考生在座位的安排上要相对集中,并要有明显的界限标志。
(4)每场补考学生人数应达到30人以上,人数特别少的课程不单独安排考场补考。
4.严肃考风考纪,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,确保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,防止学生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。
5.其他要求:监考老师须佩戴本人《监考证》监考;学生持补考证、学生证(或“校园通”卡)等有关证件参加考试,证件要求放在考生座位醒目位置。
(四)阅卷、成绩录入
课程所在院(部)在5月15日(星期二)前,完成补考试卷的批阅工作并将补考成绩录入系统,将学生补考成绩单报送学生所在学院。
四、毕业资格审核
成绩录入及转送工作结束后,学生所在学院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,认真核查学生学业成绩,对因成绩不合格及未达到学分要求(本科生)的进行统计并填写《新乡学院XX院毕业资格审查未通过名单》(附件1),于 5月16日之前将电子版、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科。
五、本科毕业生学位工作安排
(一)根据《新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(校教字[2017]15号)》要求,于 5月18日前报送2018届本科毕业生正常授予、推荐授予、不授予学士学位及申请延期毕业学生名单(见附件2、3、4、5)(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)交至学籍科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xxyjwk@163.com。
(二)2018届本科学士学位授予会议初步定于5月29日—6月5日期间召开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六、毕业生学籍信息补充工作
(一)由学生所在学院为本学院2018届毕业生统一打印《新乡学院学生学籍卡》(一式两份),用于学校档案室存档及学院装学生个人档案。因教务系统内,学生信息不完善,请各学院通知学生登陆学校主页(m.devicesensi.com)-教务管理系统-用户登录-学籍档案-增改基本信息-修改、保存,完善个人信息。
(二)填写内容及要求:
须补充内容:
政治面貌、籍贯、联系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方式等
七、有关要求
毕业生工作是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毕业生工作是否顺利进行,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能够顺利毕业。请各院(系、部)务必做到以下几点:
(一)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补考工作,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。
(二)加强毕业补考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,杜绝补考过程中学生作弊现象的发生。
(三)为确保我校2018届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请各院(部)严格按照教务处补考工作安排进行,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登录等工作的,将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教务处
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