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教办高〔2018〕7号)及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7〕2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17〕73号)等文件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1月10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,现将我校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 年度报告填报单位
我校有实验室的各教学院(部)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均需填报。
二、 年度报告填写要求
1. 年度报告是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,如实填写年度报告。
2. 年度报告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,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三、年度报告报送要求
各教学单位须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(附件1)、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(附件2)纸质版(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)于2018年1月1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(A14-0209)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xxxysjk@163.com。
联系人:李彦;联系电话:3682683。
教务处
2018年1月12日